一、受試者保護中心成立:
院長於2022年5月6日核定本院成立受試者保護中心(高總人字第1111008111號)。本院為保障臨床研究受試者之安全、權益與福祉,在「受試者保護諮議委員會」督導下,設立「受試者保護中心(Human Research Protection Center, HRPC)」,透過與本院「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IRB)」之合作,整合「教學研究部部臨床試驗科」、「藥學部臨床試驗藥局」、「輻射防護管理委員會」、「生物安全委員會」等單位共同合作,提升對全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之保護與臨床試驗品質。
【組織架構圖】


二、諮詢申訴管道:
三、為提升本院對臨床試驗計畫受試者保護工作,請目前正在執行臨床試驗計畫主持人及單位主管協助完成調查表(請於3/31前填寫完以公文封送至IRB辦公室)。附件:公文、調查表、調查表word檔。
四、如試驗計畫有人員異動應依規定提送計畫修正案,詳參附件。附件:公文。
五、本院受試者保護中心提供本院同仁(含分院)及本院代審人體研究計畫機構受試者保護相關諮詢申訴管道,詳參附件。附件: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