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倫理委員會執行秘書教學研究部唐逸文部主任。
宗旨及任務
依據醫院評鑑要求,為貫徹醫學倫理教育,落實醫療人員對醫病關係、醫療行為及法規之重視,並保障病患及其家屬之權益與尊嚴,特設立醫學倫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醫倫會)。其任務為:研議醫學倫理規範、推廣醫學倫理教育、促進醫事人員職業倫理、審查臨床倫理及研究倫理相關案件、協助及執行相關臨床倫理決策、薦舉/評議醫德卓著事蹟及其他有關醫學倫理事項。
組織
醫倫會置委員五人以上,其中一人為召集人,委員包含法律專家學者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醫院以外人士應達五分之二以上;任一性別委員不得低於三分之一。由院長就有關本院相關部科、院外醫學倫理專家學者及公正社會人士聘兼之,聘期為兩年,得連任。本會置召集人一名,由院長自委員中遴聘。本會置副召集人一名,由教學副院長擔任。本會置委員兼執行秘書一人,由教研部主任兼任,承召集人之命,負責業務之推動。本會置委員兼副執行秘書一人,由教研部科主任兼任,協助執行秘書執行業務推動。
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乙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開會時以召集人為主席,召集人未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為主席。會議須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出席,會議議決方式為多數決。
倫理諮詢
本會同時接受電話(07-3422121#71585)、紙本(投遞至醫學倫理委員會或傳真)及e-mail(irb@vghks.gov.tw)的詢問,依問題內容適時轉介委員會協助諮詢,提供管道若同仁對倫理有疑義時可提出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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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永瑋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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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22121#7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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