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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腎臟移植的適應症和禁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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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受腎者需要具備的條件是:

    (1)除了原發性腎疾病外無其他嚴重系統性疾病如癌症與進行性感染等。

    (2)能完全瞭解移植的成功率、危險性及合併症等,並配合接受手術後的自我照顧與移植後的追 蹤。

    (3)受腎者的年齡已經沒有絕對的限制,大部分七十歲以下,沒有腎臟移植禁忌症的末期腎臟病病人都適合接受腎臟移植手術的評估。

    (4)膀胱及尿道沒有嚴重異。

    2.腎臟移植的禁忌症,某些狀況會使病人接受腎臟移植承受高度風險,通常包括:

    (1)嚴重無法控制的的感染症。

    (2)不宜接受手術嚴重的重大疾病,如嚴重的心血管和肺部疾病等。

    (3)未痊癒的惡性腫瘤。

    (4)心智不正常、成癮(藥癮或酒癮)、無法持續配合使用藥物治療等。

    3.有惡性腫瘤的病人必須完成所有治療、確認已經痊癒,才能接受腎臟移植手術。各種癌症復風險不同,必須等待的時間也不同,例如:

    (1)不需等待可以馬上接受腎移植的癌症:局部的攝護腺癌、表淺膀胱癌、意外發現的腎細胞癌等。

    (2)需要等兩年以上的癌症:甲狀腺、睪丸癌、子宮頸癌、乳房腺管原位癌、局部大腸癌、白血病、淋巴癌、肺癌、護腺癌、侵犯性膀胱癌、侵犯性腎細胞癌等。

    (3)需要等五年以上的癌症:侵犯性乳癌、大腸直腸癌、惡性黑色素細胞瘤等。

    (4)絕對不可以接受移植的癌症:肝癌(除非腎、肝同時移植)、多發性骨髓瘤(除非腎、骨髓同時移植)等。

    聯絡人:楊千慧移植協調師            聯絡資訊:07-3422121分機 73036 

    資料來源:台灣腎臟醫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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