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捐贈當下,捐贈者五親等內之血親、姻親或配偶已於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完成器官移植等候登錄者,可能為指定捐贈對象。然而,同意捐贈的器官及組織數應大於指定捐贈數。
依據「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
醫院施行屍體器官指定捐贈移植手術,應符合下列規定:
1.受贈者必須名列等候移植名單,有效登錄狀態者
2.捐受雙方關係為五親等內之血親、姻親或配偶
3.在醫學考量許可下,同意捐贈之器官數應大於指定數
4.院方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
5.提交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進行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