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臟捐贈來源可來自『腦死後捐腎』『活體捐腎』腦死後捐腎者需經過合格之腦死判定醫師連續兩次腦死判定;若為意外死亡者需檢察官認腦死判定後,外科醫師才可以取器官。
活體捐腎者評估重點,首要在保護捐腎者的權益,包含自主意願及長期健康照護。
聯絡人:楊千慧移植協調師 聯絡資訊:07-3422121分機 73036
資料來源:台灣腎臟醫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