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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人士來台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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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您想至台湾接受本院不孕症相关治疗,却又没有亲人或朋友在台湾担任保证人,该如何至本院就诊呢?

    • 与生殖中心人员联络—建议您可先以电话或是Mail(电邮vghksivf@gmail.com)联络生殖中心人员,尽可能的详细给予我们有关夫妻的就医数据或是病历,并提供电子文件或传真,经由本院专科医师判断。
    • 若先生因无精虫症等需经手术取精虫者,亦等同来台就医治疗需要经过申请才可进行手术(表示夫与妻皆需备齐下列表格,若先生以随同人员身分来台,则无法接受手术取精)。
    • 经医师判断后,若您符合施行人工生殖条件,医师会提供简要医疗说明,所需住院及留台天数、手术预估费用等,若您同意则须事先缴交20万元保证金(于您返回大陆地区,由出入境管理局取得证明后归还)。

    需备有下列表格,一式三份,邮寄至本院生殖医学中心:

    • 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并贴最近2 年内所拍摄、直4.5公分且横3.5公分、脱帽、未戴有色眼镜、五官清晰、不遮盖、足资辨识人貌、人像自头顶至下颚之长度不得小于3.2公分及超过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纸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 大陆地区居民身分证复印件、其他证照或足资证明身分文件复印件。
    • 经验证申请人与同行亲属间之亲属关系公证书等足资证明亲属关系之文件及印章(须在中国大陆办理公证,并经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验证)。
    • 医疗机构代申请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接受医疗服务申请表。
    • 保证书,若在台湾有亲朋好友则请填写。
    • 申请人若在第三地区,应另检附第三地区再入境签证或第三地区居留证或香港身分证复印件。
    • 证照费用新台币600元
    • 出具于大陆地区金融机构有等值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存款之证明,或出具固定正当职业(或学生)之证明。
    •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随同照料医护人员:来台必要性说明、名册、医疗专业证明文件及其他经相关机关要求之证明文件。

    地址:高雄榮民總醫院婦產部(高雄荣民总医院妇产部)No.386, Dazhong 1st Rd., Zuoying Dist., Kaohsiung City 813, Taiwan (R.O.C.)
    收件人:高雄榮總生殖醫學中心(高雄荣总生殖医学中心)

    电邮 Mail : vghksivf@gmail.com
    • 相关文件备齐后,本院相关人员代办需至海基会及移民署等相关单位办理,作业时间约3周,取得台湾入境许可证后会将许可证及汇款收据寄回给申请人(邮寄附挂号回邮信封并填妥收件人及住址,自取者免)。申请人在大陆地区向当地公安机关办理赴台审批,通过后即可来台接受试管婴儿治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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