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檢體重送、退收準則

Print

    檢體之重送或退收原則

    1. 檢驗單與檢體不符。

    2.採檢容器不符。

    3.檢體量不足。

    4.檢體溶血。

    5.體液或血漿檢體出現凝固現象。

    6.血液檢體有凝固現象。

    7.超過有效處理時限的檢體。

    8.血液氣體檢體未置於冰浴中送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