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實驗室保護個人資訊的政策
本部人員從事醫事檢驗業務時,乃遵循「病理檢驗部品質手冊之檢驗醫學倫理(PLM-QM)」規範,並依醫院規定簽署「使用電腦人員保密切結書(ISCO 3-2)」,對於操作有關作業系統,決不私自擷取任何病患資訊,使其流傳在外,如因疏失而致發生第三者受害情事,願負法律上之一切責任。(摘錄自PLM-QP-1501檢驗前流程及檢體管理作業流程)
(2)對實驗室抱怨的處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