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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材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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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人:汪組長       資料來源:補給室       聯絡資訊:Email:cchwang@vghks.gov.tw, Tel::07-3422121#78048       

    同等品線上申請表 ITMM02

    https://zwah01p.vghks.gov.tw:4430/ITEAWeb/ITE/ITE02A01/ITE02ADD?hid=1A0

    消耗性醫療器材試用作業切結書

    消耗性醫療器材進用線上操作手冊

    同等品須填寫欄位繁多, 請隨時暫存以免資料遺失

    廠商暫存後連結網址如下(請將連結複製至瀏覽器後修改申請單號ITMM02-yyyymm-nnn)

    https://zwac01p.vghks.gov.tw:4430/ITEAWeb/ITE/ITE02A01/UpdatePage?itasskey=ITMM02-yyyymm-nnn&itformcd=ITMM02&hid=1A0

    作業審查費用

    新廠牌之同等品(院內現有品項相同規格已有料號者):
    單一健保碼視為一項或一張醫療器材許可證視為一項(健保品項則以健保碼為準),收取審查費用二仟元。


    試用數量

    新廠牌之同等品(院內現有品項相同規格已有料號者),其試用數量由使用單位決定,試用品則由廠商無償提供。​


    須檢附資料與文件(請依序排列整齊!!)

    1.消耗性醫療器材「同等品」進用、試用作業分析比較申請表(請點選下方相關檔案下載)

    2.購用證明

    醫學中心發票或簽訂契約影本,無則免付。

    3.廠商報價單

    請以健保給付單位或最小單位報價,並請確實註明中英文品名、規格、型號、健保碼、許可證字號…等資料。

    4.型錄

    請標示申請產品之型號。

    5.公司相關證件

    「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代理授權書」及「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證書」…等,足以證明之文件。

    6.GMP/QSD證號醫療器材許可證

    許可證效期須為有效日期,廠商提供影印本查驗。

    7.中文仿單(需有衛福部之騎縫章)

    廠商須檢附符合依「藥事法」第 75 條及「醫療器材查驗 登記審查準則」第 36 條之相關規定辦理完成之中文仿單。

    8.商品條碼

    可視產品上是否具備本院可使用的一維條碼且不會隨 批號而變動的,或是廠商同意進用時配合製作黏貼院內料號條碼(由廠商自行製作並黏貼)。

    9.滅菌報告

    凡屬無菌醫療器材,廠商須檢附相關「無菌衛材檢驗報告單」陰性報告證明。

    10.健保給付品項請檢附:

    (1)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特殊材料品項查詢」資料或自費品項檢附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尚未納入給付特材品項表」之品項代碼

    (2)「自費特材說明書」(請點選下方相關檔案下載)

    (3)「自費品項對應之被替代健保品項詳細資料表」(請點選下方相關檔案下載)

    (4)「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納入健保給付建議書-特材專用(A3-1)」

    (5)中央健康保險署自費醫材比價資料表。

    ★以上檢附資料與文件,除第1、10-2、10-3等3項表格,可於本網頁「相關檔案」下載,餘請廠商自行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相關網站查詢下載!★

    • 相關檔案
      1. 10-2-自費特材說明書-修訂版1030903
      2. 10-3-自費品項對應之被替代健保品項詳盡資料表10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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