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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材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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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人:Miss吳       資料來源:補給室       聯絡資訊:Email: mjwu@vghks.gov.tw, Tel: 07-3422121#75120       

    相同產品線上申請表 ITMM03

    https://zwah01p.vghks.gov.tw:4430/ITEAWeb/ITE/ITE03A01/ITE03ADD?hid=1A0

    消耗性醫療器材試用作業切結書

    消耗性醫療器材進用線上操作手冊

    相同品品須填寫欄位繁多, 請隨時暫存以免資料遺失

    廠商暫存後連結網址如下(請將連結複製至瀏覽器後修改申請單號ITMM03-yyyymm-nnn)

    https://zwac01p.vghks.gov.tw:4430/ITEAWeb/ITE/ITE03A01/UpdatePage?itasskey=ITMM03-yyyymm-nnn&itformcd=ITMM03&hid=1A0

    作業審查費用

    新廠牌之同等品(院內現有品項相同規格已有料號者):
    單一健保碼視為一項或一張醫療器材許可證視為一項(健保品項則以健保碼為準),收取審查費用二仟元。


    試用數量

    合格廠牌之品項欲變更製造廠、產地、型號…等或增列規格、長度者,其試用數量由使用單位決定,試用品則由廠商無償提供。


    須檢附資料與文件(請依序排列整齊!!)

    1.消耗性醫療器材「相同產品」資料變更作業申請表(請點選下方相關檔案下載)

    2.購用證明

    醫學中心發票或簽訂契約影本,無則免付。

    3.廠商報價單

    請以健保給付單位或最小單位報價,並請確實註明中英文品名、規格、型號、健保碼、許可證字號…等資料。

    4.型錄

    請標示申請產品之型號。

    5.公司相關證件

    「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代理授權書」及「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證書」…等,足以證明之文件。

    6.GMP/QSD證號醫療器材許可證

    許可證效期須為有效日期,廠商提供影印本查驗。

    7.中文仿單(需有衛福部之騎縫章)

    廠商須檢附符合依「藥事法」第 75 條及「醫療器材查驗 登記審查準則」第 36 條之相關規定辦理完成之中文仿單。

    ★以上檢附資料與文件,除第1項表格,可於本網頁「相關檔案」下載,餘請廠商自行備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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