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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創骨外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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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肢骨折患者術後注意事項

    下肢骨折患者術後注意事項  護理部骨科91病房整理
    手術後日常生活需知:
    1.術後以枕頭支托,抬高受傷的肢體,以減輕腫脹及不適,促進腿部血液循環。
    2.手術後為了減輕傷口疼痛及肢體腫脹,依醫囑給予傷口冰敷,每次15~30分鐘。休息時間必須超過30分鐘為宜,一日以3次原則。
    3.保持傷口外觀乾燥及清潔,勿使用任何偏方及藥品。
    傷口引流管應平放在床上或夾於衣服上,不可反折或扭曲,避免拉扯及滑脫。
    4.主動參與觀察末稍肢體,評估患肢溫度、脈搏、 顏色、與感覺。若有感覺異常,例如麻木、蒼白;或冰冷應馬上告知醫護人員。
    5.患肢如有石膏夾板或石膏固定,必須保持石膏乾燥。尚末乾燥的石膏,不可用棉被覆蓋,以免變形。
    6.手術後若無心、肺、腎臟病等之特別禁忌,水分之攝取每日至少1500~2000c.c.以上,並且多食用充足的纖維素例如蔬菜、水果,來預防便秘的發生。除此之外,在飲食上並無特殊禁忌。
    7.患者每1~2小時必須翻身,或使用床頭起身架,進行抬臀運動,來保持皮膚乾燥及清潔,避免壓褥瘡的產生。
    8.病患肢體如裝有骨外固定器或裸露皮外的骨針,請依醫護人員之指導執行鋼釘護理。
    9.放置於傷口的引流管,醫師會視引流量,決定拔除的時間。

    手術後運動須知
    手術後第1~2天:
    1.依醫囑於患肢及健肢行全關節運動,每日至少4次,每次10下。
    2.每日執行患肢等長運動(例如:收縮及放鬆大腿肌肉)至少4次,每次至少10下。
    3.依醫囑於足踝、腳趾關節活動至少4次,每次至10次下。
    4.由床緣坐起,一天至少3次,每次至少30分鐘。

    手術後第3天至出院
    1.依醫囑床上坐30分鐘後,協助患者利用輔助器於床旁站立。一天6次,每次至少15分鐘。
    2.依醫囑在病患能站穩後,協助其使用輔助器正確行走。
    第一日可下床行走10公尺每日一次。在第一次下床活動,需有人從旁協助,避免因姿勢性低血壓或用力不當而跌倒。
    第二日可下床行走10公尺,每日2~3次。
    第二日可在體力容許下,儘可能下床行走。
    下床利用輔助器(如:柺杖、助行器等)活動,應按照醫囑:患肢不負重(患肢完全不踩地),或以腳尖著地(部份負重),並注意安全。

    出院後衛教:
    1.一般骨析手術後病患,若傷口癒合佳,且無合併感染;血壓、脈搏、體溫正常;以助行器行走,無特殊不適情形,約手術後5~7天,大夫會允許出院。
    2.請按時回診複診。
    出院帶藥請按時服用。
    保持傷口清潔與乾燥。若有紅腫、分泌物流出,或有發燒情形,應立即回診。
    3.依醫囑使用助行器(一般繼續使用三個月),並於門診追蹤檢查。在醫師同意與指示下,才可以改變助行器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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