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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腫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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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液態氮冷凍療法

    骨腫瘤肢體保留手術的新武器 - 液態氮冷凍療法

     

    骨病科 科主任 楊善為

     

    骨腫瘤可分良性與惡性。一般常見的良性骨瘤包括巨大細胞瘤、骨軟骨瘤、內生軟骨瘤、類骨瘤。常見的惡性骨癌有骨肉瘤、軟骨肉瘤、伊文氏肉瘤等。骨腫瘤的治療,主要還是以手術方式做腫瘤的清除,來達到根治的目的。

    惡性骨腫瘤的傳統手術方式,將病灶進行廣泛性切除後,是以巨型腫瘤型人工關節(megaprostheis)來替代切除後、大量缺損的骨骼。此方法雖然可以保留患者肢體,但是巨型腫瘤型人工關節有較高之感染率及使用年限的疑慮。對於年紀輕的惡性骨腫瘤患者,未來會有面臨需要接受更複雜的人工關節再置換的問題。

    因此,生物性重建(biological reconstruction)以保留或重建患者的骨骼方式,來為惡性骨腫瘤的患者,進行肢體保留手術,成為近十年來的主流。用來進行生物性重建的骨骼來源,以往是採用異體骨,也就是大體捐贈的大愛骨。但是,異體大愛骨來源不穩定,而且跟患者自己切除的骨頭,尺寸一定無法完全一致,而且異體大愛骨的保存過程,也潛藏著感染風險。

    2006年,日本金澤大學土屋教授的團隊,發表以液態氮進行骨瘤滅活的治療方式,將切除下來的自體骨經液態氮腫瘤滅活後,重新再植入患者體內,進行生物性重建,保存患者肢體。這些年來,台北榮總陳威明院長率領的團隊,更將液態氮冷凍療法,發揚光大,應用於治療各種良性及惡性的骨瘤。

    液態氮低溫腫瘤滅活的方法,目前已成為骨腫瘤肢體保留手術的主流之一。將近8成以上的惡性骨腫瘤患者,能獲得肢體保留且有不錯的活動功能。但是不同病況,仍有不同考量。尤其對於合併嚴重神經血管侵犯的惡性骨瘤,為了根除腫瘤及保命,截肢可能還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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