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2022年 第七版
訓練內容
一、於訓練前提供訓練課程說明會,含括職業安全、工作場所簡介、工作內容等。
二、學科訓練課程:分為基礎與進階訓練課程。
三、臨床訓練課程
訓練時數與案例數
一、學科訓練期,至少261小時。
(一)基礎訓練課程93小時。
(二)進階訓練課程136小時(含擬真訓練課程18小時、併發症讀書報告教學34小時。)
(三)儀器訓練課程32小時。
二、臨床實務訓練期,至少1,500小時。
三、案例數200例:
全身麻醉個案須達130例以上,含全身麻醉照護(包括拔管)、上聲門氣道麻醉照護(包括拔除人工氣道)。
區域麻醉個案須達10例以上。
監測麻醉照護(Monitored Anesthesia Care)須達10例以上。
12歲以下小兒麻醉照護須達3例以上。
四、補充訓練期自培訓課程完成日起18個月內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