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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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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113-09-30       資料來源:麻醉部       

    修訂:2022年 第七版

    訓練內容

    一、於訓練前提供訓練課程說明會,含括職業安全、工作場所簡介、工作內容等。

    二、學科訓練課程:分為基礎與進階訓練課程。

    三、臨床訓練課程

    訓練時數與案例數

    一、學科訓練期,至少261小時。

    (一)基礎訓練課程93小時。

    (二)進階訓練課程136小時(含擬真訓練課程18小時、併發症讀書報告教學34小時。)

    (三)儀器訓練課程32小時。

    二、臨床實務訓練期,至少1,500小時。

    三、案例數200例:

    全身麻醉個案須達130例以上,含全身麻醉照護(包括拔管)、上聲門氣道麻醉照護(包括拔除人工氣道)。

    區域麻醉個案須達10例以上。

    監測麻醉照護(Monitored Anesthesia Care)須達10例以上。

    12歲以下小兒麻醉照護須達3例以上。

    四、補充訓練期自培訓課程完成日起18個月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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