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員工問答

Print
    有關採購案採最有利標組評選委員會,因出席人員不足而流會,外聘委員已出席會議者,得否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

    評選委員會流會,雖外聘委員出席會議仍不得支給出席費,但得參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支給必要交通等之費用。(行政院主計處中華民國93年7月2日處忠字第0930004212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