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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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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本院院內研究計畫,向醫院領用之各項事務、醫療用品及應繳交由醫院代為行使之各項費用如檢體送檢、動物代養、人體試驗審查費等,應如何結報?

    由醫院領用之各項事務、醫療用品請依據補給室或藥學部所發給之撥發單辦理轉帳結報;至動物代養費、人體試驗審查費,分別以動物實驗室及人體試驗委員會開立之繳款通知單結報,檢驗費以檢驗單位開立之檢驗收費明細表(須加蓋檢驗單位章及檢驗者職章)辦理結報,均由主計室逕為轉帳,無須先行繳納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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