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員工問答

Print
    由院外單位(如輔導會或衛福部等單位)補助經費辦理活動,其經費如何結報?

    一、請依據原補助單位所核定之經費支用標準辦理請購及結報事宜。
    二、倘憑證正本需繳回原補助單位,請另行影印副本留存本院記帳憑證後,並於影本上註記「正本陳報000單 位」,並加蓋承辦人章,以示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