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術後10分鐘左右,麻醉藥水效果退去,您的眼睛會開始有輕微到嚴重的不適,回家後應依醫師指示服藥。
- 閉上雙眼會減輕不適及幫助復原。
- 當天術後建議閉眼休息至少6~8小時再開始點藥水。若有嚴重的疼痛不適,可適度點用交付的藥水。
- 短期內可能會有畏光、流淚、疼痛、眼睛張不開及視力不穩定等症狀,所以需配戴治療性隱形眼鏡,而醫師會在第3~7天取出治療性隱形眼鏡。
定期回診
- 術後隔天務必複診,而後遵照醫師指示約一週、一、三、六個月追蹤檢查。
- 術後需以抗生素及低濃度類固醇藥水點眼,醫師會依病人角膜癒合情況作調整,請依照醫生指示使用眼藥水。
- 醫師會留意角膜康復過程,整體眼睛狀況如有需要,醫生也會決定何時再進行治療。
保護守則
- 術後24小時內不要看書、看電視、電腦等
- 洗澡:術後48小時內建議以泡澡代替沖澡,洗瞼時請保持輕揉且切勿壓到眼皮或眼睛,勿潑水洗瞼,洗髮精、淋浴乳、面霜勿滴入眼睛
- 術後2-7日內不開車
- 術後7日內眼睛周圍請勿化粧
- 術後7日內避免到會引起眼睛不適之場所,如抽煙區,高灰塵污染區
- 術後14日內請戴保護蓋睡覺,外出時請隨時配戴太陽眼鏡
- 術後1個月內切勿楺眼睛
- 術後1個月內請勿游泳、打球、潛水及夜間駕車
若術後有任何疼痛加劇、外傷或視力急速下逄等超出預期之不適狀況,請速至本科急診就醫,經過治療可迅速回復正常
長期注意事項
根據統計,高度近視者是視網膜剝離的高危險群,即使接受近視手術後度數已消除或減輕,也不會改變視網膜病變或剝離的機會,所以仍應定期作視網膜檢查;若視野突然產生黑影飄動或視力下降時,一定要立刻回診。
【詳情請洽:高雄榮民總醫院眼科部 屈光雷射中心 07-346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