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衛教專欄

Print
    放射線治療-子宮內膜癌

    一、一般說明

      子宮內膜癌(或稱子宮體癌)是源自於子宮本身的惡性腫瘤,為台灣女性十大癌症之一,近年已超越子宮頸癌及卵巢癌成為最常見的婦科惡性腫瘤,主要發生在停經後的婦女,以停經後陰道出血為最常見症狀。子宮內膜癌大多跟雌激素暴露有關,如: 晚停經、沒有生育、使用女性荷爾蒙或乳癌抗癌藥物泰莫西芬(Tamoxifen)…等,會增加其發生機會;此外,體重過重、糖尿病及高血壓也是子宮內膜癌的危險因子。

      子宮內膜癌最主要的治療是以手術切除子宮和雙側卵巢輸卵管加上局部淋巴摘除術;若手術後評估為中高風險,或初期患者不適合手術者,則需要接受放射治療。放射治療在子宮內膜癌的主要角色為手術後的輔助治療,可分為體外及體內放射治療兩種型式:體外放射治療俗稱外電,治療開始前會先安排電腦斷層定位,患者依據醫師的建議配合於治療前漲膀胱並避免便秘;體內放射治療又稱近接治療,俗稱內電,於每次治療前由醫師經陰道置入導管,放置過程會有輕微下腹痠漲及異物感,於每次治療後會盡速移除;醫師會根據患者之年齡及病理報告給予適切的放射治療建議,以降低局部區域復發的風險。

    二、如何自我照顧

      放射治療的副作用與照射範圍有關,體外放射治療主要包含下腹及骨盆腔,對腸道及泌尿系統影響較大,療程中常見食慾不振、噁心嘔吐、腹瀉、頻尿、小便灼熱疼痛等症狀;而體內放射治療則涵蓋上端陰道黏膜,對鄰近直腸和尿道有局部影響。於放射治療期間,飲食可採少量多餐,並避免高纖或不易消化的食物,以減少腸胃道症狀;小便不適則可以多喝水來改善。您可於每週看診時與醫師討論相關症狀,必要時醫師會開立藥物協助您減輕不適。

    三、何時應就醫

      在放射線治療結束後,應依據醫師建議定期於門診追蹤,除了追蹤腫瘤控制情形外,也應密切評估放射線治療可能產生的慢性副作用並適切處理。若在約診日期前有任何不適,則需提前回診。

     

    警語:所有衛教資訊內容僅供參考使用,無法取代醫師診斷與相關建議,若有身體不適,請您儘速就醫,以免延誤病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