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說明
頭頸部腫瘤包含口腔癌、鼻咽癌、口咽癌、下咽癌及喉癌等。不同部位腫瘤的形成原因不同,但多以煙、酒、檳榔及環境、病毒感染等等為主。口腔癌的治療以手術為主,輔以放射線治療或合併化學治療加強疾病控制;鼻咽癌則以同步化學放射線治療為首要治療選項;而口咽癌、下咽癌及喉癌等會依疾病嚴重程度,選擇手術或(同步化學)放射治療以保留器官,亦或是先給予先導化學治療。由於治療期間會出現影響口腔健康的狀況,例如:口乾、味覺改變等,以及於治療結束後會因肌肉纖維化而引起的牙關緊閉等問題,因此自我照護是很重要的。
二、如何自我照顧
放射線治療數週後會有口乾、口腔黏膜發炎、味覺改變等反應,而放射線治療療程結束後,口腔黏膜紅、熱、灼痛等現象慢慢便會消失,黏膜逐漸回復正常情況,但此時的黏膜較脆弱,容易受到損傷,所以最好暫時不要使用假牙。另外,通常要等待六個月至一年後,經牙科醫師評估口腔情況後才能進行口腔膺復工作。至於味覺方面亦漸漸趨於正常,進食時會逐漸覺得有味道,短時間內會獲得相當程度的恢復。
皮膚“紅"、“熱"、“發炎"現象會漸漸恢復。只要保持皮膚清潔,數週內亦會完全恢復。
唾液腺因為失去分泌功能,所以最感困擾的就是口乾問題,因此要常潄口,保持口腔清潔衛生;而由於唾液分泌減少,食物容易黏附在牙齒上,尤其是牙齒頸部位置,因此容易引發放射性齲齒﹙蛀牙﹚,需要特別注意清潔。由於骨頭經過放射線照射後,會造成局部血液循環不良及組織壞死,如果此時口腔組織損傷或拔牙不慎則容易造成進一步的骨頭感染而引致放射性骨質壞死,因此頭頸部腫瘤病友在放射線治療後若須處理牙齒時必須先告知牙醫有接受過放射線治療。
三、何時應就醫
在放射線治療結束後,應定期門診追蹤,除了追蹤腫瘤控制的情形外,也需注意有無放射線治療產生的副作用。若在約診日期之前有任何不適,則需提前回診。
警語:所有衛教資訊內容僅供參考使用,無法取代醫師診斷與相關建議,若有身體不適,請您儘速就醫,以免延誤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