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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VID-19 口服抗病毒藥 Paxlovid 保存期限展延說明
    公告日期:112-02-06 發佈單位:藥學部

    指揮中心公告,經審查相關資料後,核准COVID-19 口服抗病毒藥品 Paxlovid (倍拉維)之保存期限由12個月變更為18個月。
    適用之藥品,於政府配發時,外盒均貼有黃底效期展延貼紙以茲標示,敬請安心使用。

    高雄市政府公文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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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Paxlovid效期展延高市衛生局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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