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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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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染管制委員會是醫院醫療品質管制不可或缺之一環,是利用流行病學之方法監視及管制醫院院內感染之發生而發展出來之一種醫學領域,近年來亦受國家衛生機構之重視,規定各社區醫院與醫學中心須設立感染管制委員會,以維護醫院之醫療品質及國家之醫療水準。

    本院79年籌備建院之初在 鄭前院長之指示下籌劃完成且於開幕之時成立,而在79年12月由當時楊建芳副院長主持召開第一次感染管制委員會會議,會中宣布正式成立「感染管制委員會」依據美國疾病管制中心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CDC ) 所擬之編組及工作目標,推動感染管制之業務。每兩個月召開業務會議,報告院內感染之資料及制定政策;遇有特殊情況,再通知有關人員召開臨時會議,以便作緊急處理。

    醫療法第45條第一款規定醫院應建立院內感染控制及醫事檢驗品管制度,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制定之「SARS疫情及感控輔導查核計劃」,及配合93年新制醫學中心評鑑標準中有關感染管制品質組「感染管制部門(室、小組)應為獨立單位」規定,因此本院於94年01月24日正式成立醫院感染管制室,並於同年感管會中提案通過成立「結核病工作小組」,更加強落實結核病防治監測作業,102年針對檢查驗單位建立稽核小組,105年成立抗生素管理小組,107年針對侵入性管路照護成立侵入性處置組,定期開會通知進行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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