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部分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採預約制服務,詳如說明。(110年7月5日起)。
一、為防範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於醫療院所傳播風險,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民眾,若無出現任何症狀,可正常生活,但應避免出入醫療院所,且延後非急迫之醫療或檢查。建議欲進行自費檢驗民眾,應於返國於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期滿(21天)後,且無COVID-19相關症狀,再至本院檢驗。倘若有相關症狀請立即撥打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防疫專線(07-7230250)。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8月24日肺中指字第1093800567號函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9年12月9日高市衛疾字第10942239500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福部公告「開放部分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規定」辦理,目前受理自費篩檢對象如下(最新修訂請以衛生福利部疾管署網頁公告為主):
(一)居家隔離/檢疫者,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社會緊急需求,需外出奔喪或探視。
(二)旅外親屬事故或重病等緊急特殊因素入境他國家/地區。
(三)工作。
(四)短期商務人士。
(五)出國求學 。
(六)外國或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士出境。
(七)相關出境適用對象之眷屬。
(八)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
(九)其他因素。
三、預約掛號方式:
(一)本院自費採檢不受理現場掛號,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二)平日掛號網路掛號連結如下https://webreg.vghks.gov.tw/wps/portal/web/onlinereg
(點選”健康檢查暨篩檢/新冠肺炎自費篩檢/預約篩檢日期)
(三)假日或國定假日採檢以人工電話預約,於急診掛號櫃檯辦理,人工電話預約專線:急診掛號櫃檯07-342-2121轉77010。
(四)團體預約篩檢:10人~20人之團體預約請於5個工作天前,採人工電話預約方式辦理,採檢時段為下午16:00。
四、攜帶文件:
(一)身分證正本、護照正本、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表、申請入出境之原因相關文件及電子機票等購票證明。
(二)為節省現場報到時間,請先下載及填寫本院自費檢驗申請表 (附件1)、本院初診表(未曾在本院就醫者填寫)(附件2),亦可網路先填報初診資料(附件3)。
五、採檢時間及報到地點:
(一)採檢時間:
(1)上午9:00~10:00。
(2)下午14:00~15:00。
(二)報到地點:急診掛號櫃檯辦理。
六、收費:
(一)上午採檢:每人4,500元整。
(二)下午採檢:每人3,500元整。
七、檢驗報告:
(一)採檢後48小時內提供中、英文版檢驗報告(含假日)。
(二)報告通知領取時間:
1、上午10:30前採檢者,當日17:00以後等本院簡訊通知領取報告。
2、下午採檢者,隔日等本院簡訊通知領取報告。
(三)報告領取方式:
1、本人親領:身分證正本及護照正本。
2、委託代領:申請人身分證正本、護照正本、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同意書(附件4)。
3、申請人如未成年,請另攜帶法定代理人身份証正本與申請人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及申請人護照正本。
(四)報告領取地點:
1、平日(08:00-17:00)至門診大樓1樓社區健康中心。
2、平日夜間(17:00-20:00)及假日(08:00-20:00)至醫療大樓1樓住院服務中心。
八、注意事項:
(一)居家檢疫/隔離者請先向衛生局聯繫,再由衛生局審核通過後聯繫本院確認到院採檢日期。
(二) 「開放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規定」,請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公告。
疾管署網址: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I92jtldmxZO_oolFPzP9HQ
(三)由於各國入出境規定依據疫情狀況時有變動,各國申請簽證及入境管制措施等疑問,建議民眾請先洽各國駐臺機構查詢,或瀏覽領事事務局網頁(http:/www.boca.gov.tw)之「最新消息」→「世界各國因應武漢肺炎(COVID-19)入境管制或限制措施」所公布之訊息。倘有疑義,請洽外交部(02)2348-2999;有關香港及澳門相關問題,請洽陸委會黄小姐(02)2397-5589分機6010中國大陸相關問題,請洽陸委會張先生(02)23975589 分機 5012。
九、本院自費檢驗COVID-19諮詢窗口:急診室掛號櫃台07-342-2121轉7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