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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及申請補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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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109-01-02       

    收費標準

    • 照顧及專業服務費

    項目

    收費金額

    備註

    長照需要等級

    半日

    全日

    照顧費

    第2級

    340元

    675元

    1. 依據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收費。
    2. 實際補助金額依照顧管理評估量表與照顧計畫內容為主,身分別為一般戶者負擔比例為16%、最低生活費標準2.5倍至1.5倍者為5%、最低生活費標準未達1.5倍者免負擔。
    3. 照顧及專業服務收費計算方式為每月服務金額乘以實際服務天數,若總額未超過給付上限金額則總額乘以負擔比例為應付金額;總額超過給付上限金額則是總額減給付金額即是差額。
    4. 自費個案收費方式,如下:
      1. 照顧及專業服務費用按其失能等級分別為輕、中、重而有不同,如說明:
        1. 輕度失能:600元/半日;800元/全日
        2. 中度失能:800元/半日;1,000元/全日
        3. 重度失能:1,000元/半日;1,200元/全日
      2. 其他費用:
        1. 食材費:100元/餐(含午餐及點心)
        2. 交通費:不限左楠區,費用依個案居住地之公里數按計程車往返車資收費。
        3. 洗澡費:200元/次
        4. 超時服務費:250元/時
      3. 本(醫)院員工和員工眷屬(配偶、直系血親)另有優惠。

    第3級

    420元

    840元

    第4級

    460元

    920元

    第5級

    525元

    1,045元

    第6級

    565元

    1,130元

    第7級

    605元

    1,210元

    第8級

    645元

    1,285元

    社區式服務

    交通接送

    100元/趟

    社區式協助沐浴

    200元/次

     

    • 其他費用(非長照給付及支付項目)

    項目

    收費金額

    備註

    耗材費

    個人耗材皆自行準備。

    超時

    服務費

    250元/時

    1. 每日最多不超過2小時。
    2. 60分鐘內超時不收費。
    3. 不包含膳食費、交通費、個人耗材、醫療費用、特殊處置及超時服務等費用。
    4. 特殊材料費及代購日用品等,依個人實際使用量計價。


     

    • 相關圖片
      1. 高雄榮總樂齡日間照顧中心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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