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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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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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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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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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收費。
- 實際補助金額依照顧管理評估量表與照顧計畫內容為主,身分別為一般戶者負擔比例為16%、最低生活費標準2.5倍至1.5倍者為5%、最低生活費標準未達1.5倍者免負擔。
- 照顧及專業服務收費計算方式為每月服務金額乘以實際服務天數,若總額未超過給付上限金額則總額乘以負擔比例為應付金額;總額超過給付上限金額則是總額減給付金額即是差額。
- 自費個案收費方式,如下:
- 照顧及專業服務費用按其失能等級分別為輕、中、重而有不同,如說明:
- 輕度失能:600元/半日;800元/全日
- 中度失能:800元/半日;1,000元/全日
- 重度失能:1,000元/半日;1,200元/全日
- 其他費用:
- 食材費:100元/餐(含午餐及點心)
- 交通費:不限左楠區,費用依個案居住地之公里數按計程車往返車資收費。
- 洗澡費:200元/次
- 超時服務費:250元/時
- 本(醫)院員工和員工眷屬(配偶、直系血親)另有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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