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可以繼續懷孕,將胎兒產下,而不必擔心對胎兒會有不良影響.因為接受了靜脈注射腎盂攝影術檢查,胎兒所接受的劑量約為10mGy左右,較發生胚胎異常的敏感時期所需要的低限值100mGy,有相當大的差距。但本部建議接受放射線檢查時,最好遵守『10日規則』,就不必擔憂放射線會帶給胚胎不良的影響。
何謂『10日規則』?
此為預防女性病患不知自己已懷孕而接受X光檢查,導致胚胎受到照射所作的規定,接受下腹部放射線檢查有可能使胚胎接受放射線的劑量,若非必要最好在月經開始的第1天至第10天之內接受放射線檢查,這就是所謂的『10日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