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4年10月1日起公費流感疫苗對象如下:
--65歲以上長者
--55~64歲原住民
--孕婦(攜帶孕婦健康手冊或診斷證明書)
--高風險對象(含高風險慢性病人、罕見疾病患者、BMI≥30、重大傷病患者)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攜帶嬰兒出生證明或戶口名簿影本)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攜帶執業執照或工作證明影本)
**滿6個月以上幼兒請至小兒科門診評估施打**
以上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
2.掛號:家醫科門診或各科看診可合併接種(中醫、牙醫除外)。
3.費用:單純接種流感疫苗免收費。
4.攜帶文件:健保卡及相關證明文件。
5.校園補接種請持補接種單掛號家醫科門診評估施打。
6.需事先造冊之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畜牧養殖等動物防疫人員請至衛生所協調之合約院所。
7.夜診及假日門診無提供流感疫苗注射,建議前往鄰近合約院所接種,造成不便請見諒。
8.疫苗供應依衛生單位供應為限,依衛生局政策做滾動式調整。
9.第二階段公費對象:114年11月1日起50至64歲無高風險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