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過敏
曾瑞成主任(112-09-01)
一、 藥物的副作用:藥物的副作用包羅萬象, 藥物過敏只是其中一種,約可分類如下:
(一) 藥物副作用:藥物除了本身療效外,尚有其他伴隨之毒性,即為藥? 物副作用,這部分是可以掌握的,醫師會對病人解釋。
(二)藥物交互作用:服用的不同 藥物之間,或多或少會有交互作用, 且服用的藥物種類越多,產生交互作用的機會越大,越難判定有問題的藥物為何。
(三)藥物耐受性差:低劑量藥物下, 產生過大的副作用稱之。此現象和病人的新陳代謝功能異於一般人有關。
(四)特應性反應(idiosyncrasy):大部分原因不 明, 可能和遺傳性新陳代謝異常有關, 造成在服用藥物後,產生和原副作用不同的臨床症狀稱之。
(五) 藥物過敏:使用藥物後引發免疫系統的異常反應產生全身症狀稱之。其臨床表現包括皮膚診、氣喘、發燒及腎肺功能缺損等。
二、 產生藥物過敏的危險因子:
(一) 病人因素:
1. 年紀:年紀越大,則機會越多。
2. 潛在遺傳及新陳代謝因素:容易產生抗體的體質,則機會越大。
(二) 治療有關因素:
1. 藥物化學性質:某些藥物就是過敏原, 而某些則需和體內蛋白質作用誘發過敏。
2. 藥物治療時間、劑量及途徑:時間越長,劑量越大,過敏機會越增加。經靜脈輸注誘發過敏的機會似乎較大,但有一說和藥物暴露總量有關。
三、 藥物過敏的診斷:
(一) 臨床病史及理學檢查:常可具此作出診斷。除了要注意新近二、三週內使用的藥物外, 還要注意發作時間及症狀等。醫師更要注意哪些藥較容易引起過敏,才能下更準確之診斷。
(二) 實驗室檢查:
1. 真皮內注射試驗:可有效預知是否對 某些藥物過敏, 如盤尼西林等,是較常被採用的方法。
2. 藥物誘發過敏試驗:可能引發嚴重過敏,則需由有經驗醫師監督進行。
3. 放射線標示性過敏原吸附試驗(radioallergosorbent test, RAST):較真皮內注射試驗不準確,臨床上已少使用。
4. 白血球抗組織胺分泌試驗:信賴度不高,臨床上已少使用。
5. 藥物貼布試驗:主要應用在外用藥物過敏患者,在內服及靜脈注射藥物過敏患者不適用。
四、 藥物過敏治療原則:
(一)急性過敏反應:停用可能引起過敏及不太需要的藥,再視症狀給予抗過敏藥物,包括抗組織胺及類固醇等。更嚴重的過敏則需維持心肺功能及靜脈輸液等。
(二) 更換藥物:以與原藥物不產生交互作用之其他替代藥物治療,降低再產生過敏之可能性。
(三) 藥物減敏:如果無法使用其他替代藥物,就需在醫師監督下,從低劑量開始使用過敏的藥,再逐一加量,也是可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