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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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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與廠商訂定之承攬工程合約書,是否應貼用印花稅票?

    承攬工程合約書課徵印花稅規範如次:
    一、本院係屬特種公務機關,不屬印花稅法免稅範圍,所書立之憑證,依法應課徵印花稅。(財政部80/06/27台財稅第800224616號函)。
    二、與廠商訂定之承攬工程合約書,依印花稅法第7條第3款規定應按金額貼用千分之一印花稅票。承包工程之工程合約書文件「詳細價目表」若已依規定就工程造價與5%營業稅稅額分別載明,然後合併計算承包總價,該工程合約書,可按工程造價金額,依法貼用印花稅票。(財政部76/08/01台財稅第761119311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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