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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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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人員責任中心之歸屬原則為何?

    本院人員(包含編制內現員、僱用醫療作業基金契約人員、代訓、進修及實習醫師、特約醫師、警衛、研究助理、外包人員等)依其實際工作責任中心歸屬,現行原則如下:

    一、內科、外科、兒童醫學部支援急診屬駐診性質之住院醫師,歸屬急診部。

    二、各部科(急診部、家醫部)派往其他科受訓之住院醫師,歸屬代訓科。

    三、住院醫師(含PGY醫師)RUN至各科,歸屬各科。

    四、 院外來院代訓、進修醫師,歸屬代訓或進修科。

    五、實習醫學生歸屬教研部醫學教學組。

    六、護理部護理人員固定配置於非其所轄責任中心,歸屬各科。

    七、兼職二個以上責任中心,可由相關責任中心依實際工作狀況協訂分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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