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醫療特色

Print

    「職業傷病門診」

    本院每週共有4~6診次職業醫學科門診,提供勞工朋友職業傷病診斷或配工復工評估。勞工只要有任何身體的症狀或疾病懷疑是否與工作有關係,即可就診諮詢。

    服務範圍如下:

    • 職業傷病的預防諮詢
    • 職業傷病的診斷
    • 職業傷病後續的治療
    • 特殊作業勞工的健康檢查,並提供後續追蹤、配工與工作現場改善建議
    • 工作現場作業環境改善之諮詢
    • 特殊作業環境勞工正確個人防護具之諮詢
    • 環境職業性危害風險評估
    • 職業傷病後之勞工若發生配工困難、復工困難、補償相關困難或需職能復健、工作能力評估、強化訓練等協助,提供專業評估

    「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駐廠」

    事業單位之同一工作場所,勞工總人數在三百人以上或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總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應視該場所之規模及性質,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二所定之人力配置及臨場服務頻率,僱用或特約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辦理臨場健康服務。

    服務內容主要是根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7條及第8條,如(1) 作業現場的危害辨識、評估及提出建議;(2) 勞工的健康諮詢和風險管理;(3) 協助辦理健康促進活動; (4) 選/配工、復工。

    「299人以下臨場健康服務」

    事業單位之同一工作場所,勞工總人數在五十人至二百九十九人者,應視其規模及性質,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四所定特約醫護人員臨場服務頻率,辦理臨場健康服務。事業單位勞工總人數在二百人至二百九十九人者,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施行;勞工總人數在一百人至一百九十九人者,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施行;勞工總人數在五十人至九十九人者,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勞動力減損鑑定」

    本院職業醫學科提供法院或衛生福利部委託之勞動力減損鑑定案,並依「高雄市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標準表」訂定所需鑑定費用,協助勞工朋友勞動力減損鑑定服務。主要評估的重點是身體受損的程度 (障礙,impairment)
    和對工作/生活的影響程度 (失能,disability)。

    「職災勞保權益衛教服務」

    針對特定科住院病患,職醫科護理人員先進行初步辨識,疑似可能職災病患,將進行訪視或電訪,確認為職災個案,提供職災醫療單並衛教相關權益。

    急診病患就診原因若為上下班時間內受傷或工作場所受傷,本院將提供職業傷病門診單,後續也有本院護理人員進行電話訪查、職災醫療給付權益及辦理流程衛教。

     

    :::